教党〔2013〕3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2006年以来,教育部党组开展了对直属高校的第一轮巡视和对部分直属单位的巡视。巡视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巡视促发展、以巡视促廉洁、以巡视促和谐,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坚持巡视工作基本原则
1.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牢牢把握党内监督这个主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的建设,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实巡视工作内容,把巡视工作放到教育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党组重点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促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落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开展巡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了解实情,确保巡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化新形势下对巡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探索加强巡视监督、增强巡视工作实效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巡视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巡视工作组织领导
5.成立教育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部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有关部领导担任。成员为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巡视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等司局的主要负责同志。
6.明确巡视工作办公室职责。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巡视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向部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部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拟订巡视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对巡视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受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召集巡视工作联席会议;完成部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7.建立巡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巡视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等司局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年度巡视工作计划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列席相关巡视组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成员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向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单位的情况;通报转办督办落实情况;协助解决巡视工作相关事项。
8.设立教育部巡视组。巡视组根据巡视工作任务组建,实行组长负责制。聘请近几年退出领导岗位的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和部机关司局长、教育参赞和部直属单位正职担任教育部巡视专员。巡视专员由部党组聘任,聘期3年。每个巡视组一般由6-8人组成,每组配1名工作人员。根据巡视工作需要调整人员组成。
三、突出监督重点,科学规划巡视工作任务
9.明确巡视工作定位。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教育部巡视工作定位为:“定期督查、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促进发展”。“定期督查”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就是帮助被巡视单位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防患于未然;“促进发展”就是把促进被巡视单位改进工作、科学发展作为巡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突出巡视监督重点。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把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对象。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部党组决议、决定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情况以及领导班子运行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
11.提高巡视监督针对性。在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任务,准确把握巡视监督重点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中心工作和被巡视单位职能、特点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巡视任务。积极探索专项巡视新形式。对直属高校的巡视,突出对立德树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改革发展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直属单位的巡视,突出对完成部党组交办的任务、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权力运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驻外机构的巡视,突出对忠于国家和人民、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服务教育外事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2.科学制定巡视工作规划。以5年为一个周期完成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原则上在学校领导班子一个任期内巡视一次。以3年为一个周期完成对直属单位的巡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派出巡视组或结合部领导和相关司局出访任务对驻外机构进行巡视。
四、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13.坚持和完善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紧紧依靠被巡视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坚持把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作为开展巡视的主要工作方式。积极鼓励巡视组在巡视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14.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把巡视的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听真话、察实情和发现突出问题上。注重巡视前的准备工作,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提高发现问题的前瞻性;注重细化巡视监督内容,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巡视监督评价体系,提高发现问题的科学性;注重调整谈话对象人员结构,向一线干部群众倾斜,增加自主约谈、随机约谈人数,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注重探索网络评价和社会评价新模式,提高信息采集信度,提高发现问题的准确性;注重确保言路畅通,重视巡视信访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电来访,提高发现问题的广泛性。
五、强化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监督实效
15.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机制。提高巡视报告质量,报告主要篇幅应反映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巡视反馈效度,扩大巡视反馈范围,增加巡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更多干部群众了解巡视工作情况。建立巡视反馈谈话制度,增强巡视监督权威性和威慑力。提高转办督办的质量,加强移交督办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落实到位。提高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善巡视回访制度,坚持定期回访,重点对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健全巡视成果共享机制。把巡视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换届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选人用人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相互印证、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将巡视工作成果作为评价工作、指导发展、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巡视工作科学规范
17.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规范性文件,及时汇编和修订有关制度文件。认真总结巡视工作实践中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并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巡视工作体制机制、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成果运用、干部管理等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同时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制度执行力。
18.加强巡视工作研究。遵循党的建设规律、巡视监督工作规律、教育工作规律,加强对巡视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探索研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新鲜经验,推动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
七、重视队伍建设,提升巡视干部整体素质
19.优化巡视干部队伍结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配巡视干部,选派一定数量后备干部、部内相关司局现职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巡视组工作人员队伍。
20.重视巡视干部队伍业务培训。通过年初培训、行前集中、交流研讨、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加强巡视干部的能力建设,提高巡视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1.强化巡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巡视工作的相关纪律要求。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八、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巡视监督工作合力
22.加强新闻宣传,推进信息公开。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和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巡视工作氛围。加强巡视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公开。
23.被巡视单位要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巡视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思想发动、巡视公告发布等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反映情况。高度重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建议并积极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24.巡视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广泛听取意见,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况,为部党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视单位的具体问题,不承办具体案件的查核,对涉及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不做个人表态。加强与属地相关工作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
25.巡视工作办公室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桥梁纽带、服务保障和参谋助手作用。按照部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6.部内相关司局要大力支持巡视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协助做好人员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转办督办等工作。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