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学院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高校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材料报送
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老师请于6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所有材料(附件1、2、3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部201室,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联系人:李晓慧 联系电话:62809628)
教务部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