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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防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07   阅读次数:27088

各处室、各院(系、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全校形成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在第38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多劳多得,优劳优待,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树立典型,示范引领,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先进,建设队伍,推动我院发展。

二、评选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实绩、师德为先。

3.宁缺毋滥、好中选优。

4.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三、评选类别和名额

按照教职工人数的15%推选,先进个人共29名。

四、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截至20227月31日,连续在校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和试用期人员)。

1)基本条件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指导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

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③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④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2)具体评选条件

①优秀教师

A.工作量饱满,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B.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学院组织的评教、听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C.积极参与学院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成效明显;

D.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拓校内、外实训基地,积极指导顶岗实习;

E.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把学生职业生涯设计和就业指导融入课堂教学,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服务;

F.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本年度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1项教科研课题结项(含校级);

G.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钻研业务参加实践,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明显提高。

②优秀辅导员

A.根据《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B.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和感召力;

C.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做出实绩;

D.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作风严谨、务实敬业,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班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疫情防控、产教融合学生就业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E.该学年所带班级学生违纪率低所带班级及学生在院级以上(含院级)评优中获奖率高;

F.出现安全事故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资格

③优秀武术教师

A.根据集团《教练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B.教学中因材施教,教法灵活,教学效果好;

C.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深受学生爱戴;

D.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作风严谨、务实敬业,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班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E.该学年所带班级学生违纪率低所带班级及学生在院级以上(含院级)评优中获奖率高;

F.出现安全事故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资格

先进教育工作者

A.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勉敬业,态度积极,工作主动;

B.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效率高,外部评价好;

C.主动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D.以校为家,集体主义观念强,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能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

E.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出现以下情形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

1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2. 本学年未完成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部门和个人

3.本学年受到学院及以上级别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本学年学院量化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或未全部参与每月量化考核者(无需参加量化考核者除外);

5.本学年学生评教活动中,获差评或意见较大者;

6.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填写《先进部门申报推荐表》、《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进行自行申报。

2. 部门推荐。先进个人(不含中层正职)的推荐由各部门对照工作职责、评选条件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推荐,并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其中,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由所在部门组织推荐,优秀教师分别由教务部、学务部审核;优秀武术教师、优秀辅导员由学务部组织推荐。7月15日前,牵头组织部门将《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部门推荐汇总表》、中层正职的申报推荐表等材料一并提交党政办2203办公室。

3. 学院审定。

4. 公示。

5. 发文表彰。

六、相关要求

1. 坚持标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申报材料要对照评选条件撰写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将直接撤销其评选资格。

2. 严格程序。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名额进行推荐评选,按规定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七、评优结果的使用

学年评优结果作为校级以上荣誉推荐、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刘少磊   联系电话:0371-62814399

 

附件:1. 先进个人推荐指标

2.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3. 推荐汇总表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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