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入伍时
1、报名应征。大学毕业生参军优先报名、优先入伍。
2、补助政策:
①补偿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②生活补助。河南省规定,从2016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
③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按照城乡一体、同义务同待遇的原则,优待金发放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岗位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20000元。
④增加经济补助项目。郑州市内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专科毕业生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二、部队服役期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不超过26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直接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一本、二本毕业生,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可以直接提干。
5、选改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三、退出现役后
6、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由政府安排工作。
7、定向考录。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加4分计算成绩,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的另加2分,获三等功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另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级奖励,只加一次,不累加。
8、升学优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9、扶持就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