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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发布者: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18   阅读次数:25052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30个不得”和“10个严禁”,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1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

第十条 办学定位: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武术为根、文化为魂、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立足河南、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定位,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以“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国武术文化走出去、武术文化产业发展和健康与安全领域”为主要发展服务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学院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24 年3 月19日9 时至3 月21 日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学院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考生根据学院发放的准考证时间为准,到校参加考试)。全程封闭考试管理,上午文化基础考试,下午职业技能(适应)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一)命题

由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适应)测试。

1.文化素质考核

(1)报考学院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士兵请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我院将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退役士兵学生名单为准。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300分计分。

(2)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成绩均在C等级以上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其他考生和社会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3)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采用闭卷笔试,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职业技能(适应)测试

考试形式:职业技能(适应)测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包括对其职业选择而进行的包括人格类型、适合领域、适合职业以及如何定位的测试;

(2)中职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职业技能、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为300分;

(三)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核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考试组织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职业技能(适应)测试在考务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各专业课任课教师组成面试工作组,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测试。测试方式为分组面试,当场核定测试成绩。

(四)评卷

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加大阅卷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 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的折算分数为100分、80分、60分)的分数加上职业技能(适应)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

2.考生考试分值相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其他考生按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淘汰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二)公示

凡被学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的待遇。

第五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八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志愿填报完成后可向学院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学院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25日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程序

学院对申请免试入学和免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备案。公示无异议者,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体能训练学费7800元/生·年;民航空中安全保卫13000元/生·年;体育艺术表演7800元/生·年;民族传统体育7800元/生·年;体育保健与康复7300元/生·年;计算机网络技术13000元/生·年;无人机应用技术13000元/生·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3000元/生·年;运动训练7800元/生·年;市场营销7300元/生·年;旅游管理7300元/生·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7300元/生·年;体育运营与管理7800元/生·年;中文7300元/生·年;行政管理7300元/生·年;动漫制作技术7300元/生·年;软件技术7300元/生·年;数字媒体技术13000元/生·年;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73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13000元/生·年。

住宿收费标准:六人间1000元/生·年;八人间800元/生·年。

我院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养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62815036。

第二十三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学校奖贷学金设置: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等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4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200元/生/年三档;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校内奖学金一档1000元/生/年,二档500元/生/年,三档300元/生/年;另外学院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授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809555

招生监督电话:0371-62815036(学院纪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2470

学院网址:www.shaolinkungfu.edu.cn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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