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科学、公平、公正、透明,更好地开展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更好促进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5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6310(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
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各省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分省分专业审批为准。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4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政治安全保卫专业7300元/生·年;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7300元/生·年;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7300元/生·年;市场营销专业7300元/生·年;旅游管理专业7300元/生·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7300元/生·年;标准化技术专业7300元/生·年;中文专业7300元/生·年;行政管理专业7300元/生·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7300元/生·年;软件技术专业73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7800元/生·年;体能训练专业7800元/生·年;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7800元/生·年;体育艺术表演专业7800元/生·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800元/生·年;运动训练专业7800元/生·年;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13000元/生·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3000元/生·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13000元/生·年;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13000元/生·年;移动应用开发专业13000元/生·年;数字媒体技术专业13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3000元/生·年;国际标准舞专业13000元/生·年。
住宿收费标准:1.六人间1000元/生·年。
2. 八人间800元/生·年。
我院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养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62815036。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体育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高考录取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所在省考试院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也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中专)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学院制订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等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最高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生/学年;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200元--4400元/生/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奖学金300元--1000元/生/学年;另外学院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解决求学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授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371-62815036(学院纪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2470
联系电话:0371-62809555(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shaolinkungfu.edu.cn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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