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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机构

发布者:学务部   发布时间:2022-11-20   阅读次数:2721

一、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党务部、教务、质量部、学务部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务部学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部署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学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对学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定期研讨机制,研究改进方案,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学风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管负责人教学秘书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和教练员代表成员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包括对学生晨读、晨练、晚自习、课堂学习情况课堂出勤率,迟到、早退、旷课、抄袭作业情况,以及不遵守课堂纪律考风考纪的现象进行检查。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督查,表彰奖励在学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对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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