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各院系:
为规范教师校内申诉流程,保证学院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决定成立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
一、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工会主席
委 员: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人事办公室负责人、教务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2名(由教代会代表选出)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同志自然替补。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工会。
二、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程序
1.接受教师的申诉。在接到教师的申诉材料后,审查教师申诉材料(处分决定复印件、申诉书)等书面材料是否齐全,应当在3日内告知申诉教师是否予以受理,是否启动申诉处理程序,并在启动申诉处理程序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根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取原处分决定的原始材料,予以复查,对申诉人提出的新线索进行核实或查证,听取原处分经办人及相关领导、教师的意见,在条件许可下,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予以复查处理。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或相关部门重新研究决定。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