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22〕118号)和《塔沟教育集团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校内资助经费提取使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资助经费提取和使用,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激发广大学生爱校荣校情怀,增强学生爱校荣校意识,对代表集团或职业学院参加国家、省、市、县等级别的比赛并获得荣誉的学生,开展学费减免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一)比赛类型:
体育类、学科竞赛类、职业技能类、就业创新类等;
学生代表集团或职业学院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内容应确保专业性、挑战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比赛主办单位:
1.由各级政府部门牵头主办;
2.主办方有社会团体的,必须是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有法人资格,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参赛获得荣誉的学生:
1.具有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学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名誉,无受校纪处分或者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学年内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学费减免申请:
1.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2.成绩不及格者;
3.无故旷课、违反校规、校纪者,受通报警告或处分者;
4.办理休学者。
二、评审范围
(一)获奖时间节点:
学生代表集团或职业学院参加比赛,所获奖项时间需在上一学年内,即: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二)新生学费减免:
1.少林中专毕业生被职业学院三年制专科录取的当年,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代表集团参赛获奖,可按要求申请职业学院专科第一学年的学费减免;
2.五年一贯制学生在五年制第三学年规定时间节点内代表集团或者学校参赛获奖,可按要求申请职业学院五年制专科第四学年的学费减免。
(三)老生学费减免:
1.职业学院三年制学生在大一学年规定时间节点内代表集团或学校参赛获奖,可按要求申请大二学费减免;
2.职业学院三年制学生在大二学年规定时间节点代表集团或学校参赛获奖,可按要求申请大三学费减免;
3.职业学院五年制学生在五年制第四学年规定时间节点内代表集团或学校参赛获奖,可按要求申请五年制第五学年学费减免。
三、学费减免额度
(一)凡在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比赛中,获取前六名者,学费减免3000元;在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比赛获得名次者,学费减免2000元;
(二)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学费减免1000元;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者,学费减免800元;
(三)在市、县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学费减免500元;在市、县级比赛中,获得名次者,学费减免300元;
(四)以上减免政策获得多项者,按最高减免项执行,不累计减免。
四、申请、评审及公示要求
(一)申请:每年秋季学期申报上一学年的奖项;所获奖项只能按要求申请一次学费减免,时间错过后不再进行补报(团体奖不参评)。
(二)评审:各院(系)成立以院(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武术教师、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工作组应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及评选原则评定。
(三)审核:各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学校评审工作,将学费减免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要求:院(系)要严格把关,本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对于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学校将按照有关规章条例从严从重处理。
五、申请材料要求和审批流程
1.学生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A4);
(3)参赛通知书或报名表、秩序册等复印件一份(能体现主办单位、比赛规格、获奖名次的材料)。
2.各院(系)评审结束后,提交学费减免汇总表1份,格式见附件1(打印成A4幅面)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申请材料,于11月8日11:00前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号政务楼1401办公室)。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级公示。
4.学院和集团领导签批,财务处拨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塔沟教育集团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执行;如有政策改变,由职业学院报集团领导签批后,按新办法执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