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布置和培训会议的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统一安排,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推进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数据真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责任落实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谁统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台账规范原则
各相关部门务必对填报数据相关台账和辅助支撑材料进行留存,根据教育统计要求,原始记录和统计台 账应至少保存5年以上,以便统计督查时提供数据支撑。
三、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涉及的内容,质量部做指标说明,并将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见附件1:填报任务分解),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后报质量部,质量部负责数据汇总、校验、报表生成与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1.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5年9月1日。
2.请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自行下载本单位负责的空白表格和指标解释。
3.附件2《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数据均有明确解释,请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准确把握指标的内涵和外延,正确、完整地填报。
4.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于较上一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20%以上的,必须备注说明情况。
5.为落实教育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各单位务必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做到数出有据。
6.填报数据涉及到的指标解释、需要填报的空白表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在质量部主页和工作群里共享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学校依法办学和制定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附件1)明确的任务与时限,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
(二)压实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须对本部门填报数据负责。填报过程中须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确认无误后,填报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三)规范管理
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所有上报数据均有佐证材料支撑,采集的原始数据自行保留,备份存档,以备核查。
(四)及时上报
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报表电子版发至质量部,纸质版由填报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2号政务楼2501质量部。
为方便沟通交流填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相关部门负责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加入2025年嵩少高基报表填报群。
填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质量部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1513717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