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等学校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3月11日前学校要完成年检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3月底之前教育厅将入校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形式:听汇报、查档案、实地查看、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总体布置
党政办负责年检工作的总体安排、督促检查、实地考察安排、迎检接待,填报相关表格、撰写自查报告、提供办学资质证书等工作。
二、支撑资料收集和整理
质量部按照《2021年度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评定指标》中的支撑材料要求,收集、审核、整理各部门提交的材料,按照指标类别装盒,以备检查。
三、迎检座谈会安排
党政办(人事)负责教师座谈会的准备和组织。
学务部负责学生座谈会的准备和组织。
四、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具体检查内容见《2021年度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评定指标》。
2.党政办、党务部、教务部、学务部、质量部、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检查指标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和支撑材料。书面总结需严格对照三级指标逐项说明,要求写明具体事项,字数为500-1000字,于3月4日前将电子版内容发至党政办邮箱(yuanban603@163.com);支撑材料于3月9日前交至质量部。
3.3月中旬,学院将对各部门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相关要求
1.各责任部门在进行自查和准备材料过程中,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并做到自查和正常工作相互结合。
2.各院系部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责任部门的安排,认真做好资料提供、实地察看等相关准备工作。
3.学务部、党政办(后勤)负责对学院环境卫生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党务部负责宣传布置等工作。
2022年3月1日